为加强测试中心废弃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污染环境,保障实验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测试中心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在工作中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毒、有害废固,不能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
2、测试中心主任负责中心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制,保证测试中心技术安全。
3、测试中心须设置专门容器,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并定期送往特定废液、固处置中心处置。在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之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的扩散、流失、渗漏或者产生交叉污染。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交接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场,并做好交接记录,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记录交相关单位存档。
5、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过程中受污染的场地、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继续使用。
6、对于收集的废液,二级单位要保障临时存放设施的安全条件,保持通风,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危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对剧毒废液要明确标示,并严格按《季华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对能够逸散出臭味和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类废液要单独存储,谨慎操作,尽快处理;对不具备集中存放条件的二级单位,由实验室负责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临时存放于实验室内合适位置,不得存放于实验室楼道和实验操作区间。
7、装载废液的容器外贴标识内容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标识的要求应满足,所标明的内容应清晰易读,标识粘贴在容器的醒目位置,便于观察,不易被流出的废液所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