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实验室测试中心

季华实验室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1-27阅读:408

       1、测试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是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实验室相应各项安全规定及使用规程。
       2、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悬挂在实验室醒目位置,严格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条例和操作规程。
       3、实验室要详细制定紧急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并张贴、悬挂于醒目位置。
       4、实验室门口张贴安全信息牌,有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物品及技术操作等要有警示标志,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5、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气瓶、化学药品、放射物、重金属、化学危险品(包括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及有机溶剂)和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正常使用。检查完后在《安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环境,了解水、电、气开关的位置,以及各种救护用具的存放处及其使用方法,以备紧急处置的需要。
       7、实验室内检验区域与办公区域严格分开,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检验区域,检验区域内禁止会客或从事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睡觉、使用燃烧型蚊香等。
       8、实验室应足额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且位置合理,标记明显。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演练,增强员工安全防火意识。严禁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
       9、做实验时应打开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易挥发有害液体的加热和易产生严重异味、易污染环境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0、注意用电安全,禁止超负荷运行,电闸周围不得堆放有碍物和易燃易爆品,工作完毕必须关机,拉闸断电。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实验操作人员、实习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把安全用电制度落到实处。
       11、实验室内不准存放与检验无关或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物品,各类检验用具和样品应摆放整齐。化学药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存放,特殊化学品库房施行双人双锁管理制。氢气、乙炔钢瓶,应放置在专用气瓶柜内,由使用人员负责。放射性、有毒及易燃易爆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任意处理。 
       12、注意保持上下水道畅通,及时维修,防止漏水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房屋受损。
       13、对于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须逐级上报,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
       14、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才能使用。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水、电、气、门窗等的安全检查。